(一)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怀孕证明等,以证明符合对应条件,然后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二)申请提交后,耐心等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三日以内作出的决定。若决定同意,按要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准备保证人时,要确保保证人符合相应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交纳保证金要按规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