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给付延迟,债权人可先与债务人沟通,要求其尽快履行债务。若债务人仍不履行,可书面催告并保留证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若债务人依旧拖延,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二)对于受领延迟,债务人可向债权人发送通知,告知其应及时受领,并说明不及时受领的后果。若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仍拒绝受领,债务人可采取提存等方式消灭债务,同时要求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等损失。
(三)当延迟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非违约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延迟履行的事实和对合同目的的影响,然后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