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通常彩礼不用退还。但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要求适当返还。此时要收集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证据,如债务证明、生活支出困难证明等。
(二)可与对方协商彩礼返还事宜,协商过程注意保留相关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后续可能的维权。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生活困难证明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