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离婚登记时,若一方反悔导致无法协议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判决离婚、分割财产以及确定子女抚养权。
(二)已办理离婚登记的,若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不过若法院审理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会驳回诉求。若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有异议,也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