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财产所有者在世,二十万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离婚被分割。
(二)若财产所有者去世,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均等分配。
(四)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情形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