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母亲争取抚养权有优势,母亲可收集自身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住所、收入等。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协议不成的,双方都要积极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比如提供自己有良好教育背景、稳定工作等证据。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要及时向法院说明。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与子女沟通,尊重其意愿,可让子女表达想跟哪一方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