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直接申请执行配偶名下财产。判断共同债务看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像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以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
(二)若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原则上不直接执行配偶名下财产。但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先析产确定债务人份额再执行。
(三)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和财产情况,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采取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