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需证人提供证言,优先考虑让证人出庭进行口头陈述,这样其证明力相对较高,且证人可在庭审中接受双方当事人及法官询问。
(二)若证人无法出庭,可让其提供书面证言,但要知晓书面证言证明力低于出庭作证的证言。
(三)在获取证人陈述时,可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此辅助证明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要提醒证人如实作证,因为作伪证需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