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构成重婚,关键看是否满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又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这些条件,不能仅依据婚姻存续时生子来判定。
(二)若一方在婚姻期间有婚外情并生子,但未与第三者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不构成重婚。
(三)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婚外情生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姻存续时与他人婚外情生子属于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因此离婚可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