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达判决书方式多样,各有适用情形。直接送达是最常用的,由法院工作人员将判决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若本人不在,可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留置送达用于受送达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情况,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后,将判决书留在其住所即完成送达。
委托送达适用于受诉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是通过邮政机构以挂号信等形式寄送判决书。公告送达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自公告发出起经过一定期限视为送达。
为确保送达顺利,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时要确认受送达人或家属身份;留置送达严格按程序邀请见证;委托送达明确委托事项和责任;邮寄送达做好跟踪;公告送达保证公告范围和时间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