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政府指导价,可先了解所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按照规定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方式计算费用,刑事案件则按不同阶段收费标准计算。
(二)若实行市场调节价,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费时,需综合考虑耗费工作时间、法律事务难易程度、自身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再选择合适的收费方式,如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等。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