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办理离婚时女方离世,无需再继续进行离婚程序,婚姻关系自动终止。
(二)女方个人财产成为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男方作为未解除婚姻关系的配偶,通常可参与法定继承。
(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男方,剩余部分作为女方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