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张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要收集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证据,证明财产存在、性质及价值,像证明房产是共同财产,就需证实购买时间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有共同出资。
(二)否认财产为共同财产,认为是个人财产的一方,要提供证据证明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例如用婚前财产购买、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等。
(三)当财产由一方掌握管理,另一方因客观原因无法举证时,掌握方要提供相关财产信息,不然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