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离婚,可提前与对方充分沟通,确保在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准备好完善且无争议的离婚协议,以加快协议离婚流程。
(二)在协议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保持理性,避免冲动撤回申请。若确定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若想通过起诉离婚,可向法院提供清晰明确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争取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审理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