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鉴定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先由申请鉴定方垫付;双方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不承担,商业险合同无明确排除约定时可能承担;当事人自行委托先垫付,获法院支持后可要求对方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的司法原则,交通事故鉴定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实践里先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垫付。若双方都负有责任,会按照责任比例分担鉴定费。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不同情况,交强险部分不承担鉴定费,而商业险合同没有明确排除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要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包括鉴定费在内的相应赔偿。当事人自行进行鉴定时,需先自己垫付费用,要是后续在诉讼中其鉴定结果得到法院支持,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该费用。如果大家在交通事故鉴定费承担方面遇到问题,或是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可以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