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在未被批捕后仍要保持谨慎,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后续的侦查和调查工作,避免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二)侦查机关在未批捕后,应继续积极补充侦查,收集完善证据,确保达到起诉标准。
(三)检察机关要严格审查后续补充的证据,根据证据情况和法律规定,准确判断是否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