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夫妻双方可先就该不动产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剩余未还贷款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二)对于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并按揭贷款的情况,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