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应积极与对方就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财产分割。
(三)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在离婚时向对方请求补偿。
(四)若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先协议具体办法,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