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原则:财产认定要以自愿、合法及公平为准则。
(二)协议效力:多次有效协议以最后一次为准,按其明确的财产分割约定认定归属。
(三)可撤销情形: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撤销,撤销后按实际情况依法处理财产。
(四)协议无效或未生效:按法律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
(五)权益审查:审查协议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有则相关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