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选择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提交后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度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就能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打算诉讼离婚,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要是存在被告下落不明、被监禁等特殊情形,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