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诈骗未遂在立案前,行为人可直接联系被害人协商退还财物,也可在无法联系时将款项交司法机关转交给被害人,主动退财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罚。诈骗未遂立案前,行为人直接联系被害人,以真诚态度协商并退还财物,还让被害人出具收到退款的凭证,这不仅能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也体现了行为人主观上的悔悟和减少被害人损失的意愿。若无法联系被害人,将款项交司法机关转交给被害人同样可行。这种主动退还财物的行为在后续法律处理中,会被作为从轻处罚情节考量。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