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可要求恢复原状等并索赔;因违约解除可要求违约方担责;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一般仍担责;结算和清理条款仍有效,当事人要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这是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效力的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基于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有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同时还能要求赔偿损失。若合同因违约而解除,解除权人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主合同解除后,通常情况下担保人对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仍需承担担保责任,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且,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这些条款是对合同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的清算安排,能继续约束双方。合同解除会使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改变,当事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后续事务。如果您在合同解除相关事宜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