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方面,犯罪嫌疑人等相关人员可在异地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要准备好能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材料,如病情证明等以证明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二)遵守规定方面,被取保候审人在异地要严格遵守规定,若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报告执行机关,传讯时务必及时到案,避免留下不良记录。
(三)若违反规定,要及时认识错误,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处理,争取不被取消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