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被扶养人情况,判断是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扶养年限计算方式。
(二)获取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可通过当地统计部门、政府网站等渠道查询。
(三)确定扶养人人数,即对被扶养人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数。
(四)按照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伤残系数÷扶养人人数”进行计算,十级伤残系数为0.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包含在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