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相关权利人应尽快收集协议及老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老人未留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协商房产分配,达成一致后共同前往办理过户;若有争议,可通过人民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三)法定继承中,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老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照顾老人的日常记录、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等,主张多分遗产;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其他继承人也可收集证据要求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