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法定退还情形时可主张退还彩礼。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的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二)若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开销无需返还。双方已共同生活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通常不用退还。
(三)结婚时间短且彩礼数额大可能酌定部分返还。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四)起诉时要提供充分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生活困难证明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