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权益保障:为孩子打造安全健康生活环境,时刻留意孩子生活环境中的安全隐患,杜绝可能伤害孩子的行为。
(二)教育权利保障:严格依照规定送孩子入学,积极关注孩子学业进展,确保孩子完成义务教育。
(三)财产权益保护:不随意处分孩子名下财产,若需处理必须是为了孩子利益,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四)心理健康关注:履行监护职责,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其心理需求,给予足够关爱。
(五)意愿和尊严尊重:在涉及孩子重大事项决策时,认真听取并适当考虑其合理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