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于2至3岁孩子抚养权归属,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判决原则,会综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
(2)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抚养权时会被优先考虑。因为这可能使该方更依赖与孩子共同生活,且从长远看孩子成长环境相对稳定。
(3)孩子随一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该方会被优先考量。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心理和认知发展有益。
(4)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对比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更具优势。
(5)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时,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要求并能帮助照顾孩子,可作为一方直接抚养的优先条件。
提醒:抚养权争取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