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临被起诉离婚涉及彩礼退还问题时,若存在法定退还情形,如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积极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关证据应对诉讼,证明符合法定退还条件。
(二)若不存在法定情形,收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等证据,证明彩礼无需退还,如共同生活多年、彩礼已用于家庭开销等证据。
(三)无论哪种情况,都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专业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