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配偶是否符合被扶养人条件,收集配偶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社区开具的生活状况证明等。
(二)明确受诉法院所在地,获取上一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数据。
(三)根据配偶年龄准确计算赔偿年限,若年满六十周岁,按规定逐年递减;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四)若配偶还有其他扶养人,确定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扶养比例。
(五)若存在多个被扶养人,确保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