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是从犯,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可根据其作用大小,从轻、减轻处罚。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三)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