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订婚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应退还3万彩礼,可与女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若已登记结婚,男方需收集共同生活情况、自身生活困难等相关证据,以证明符合彩礼返还条件,再与女方协商或通过诉讼主张返还。
(三)双方可在协商过程中,参考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返还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