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处理事故:事故发生后马上报警,通知对方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定责并出具责任认定书。
(二)配合定损:让对方保险公司对车辆和人员损伤进行定损。
(三)明确赔偿范围:财产损失,维修按定损赔,全损按实际价值赔;人员受伤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残疾或死亡还有相应赔偿。
(四)确定赔偿主体: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超出部分对方个人承担。
(五)提供材料: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事故证明、医疗票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