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赔偿项目的费用收集与保留证据,在就医过程中,要保存好医疗费的各类票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记录好因受伤误工的时间和减少的收入证明;对于护理费,要留存护理人员的费用凭证等。
(二)确定残疾赔偿金时,要准确了解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根据伤者年龄准确计算赔偿年限。
(三)若有被扶养人,要提供被扶养人的相关身份信息以及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证明,按规定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的器具费用来确定,保留好购买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