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时,明确双方车辆性质,按对应赔偿规则计算赔偿金额。若双方均为机动车,按双方交强险先赔、超出部分按20%和80%比例分担;若对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对方交强险先赔,超出部分对方担20%,己方担80%,己方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对方,超出部分己方再担80%。
(二)确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收集好相关费用的凭证。
(三)双方先尝试协商赔偿事宜,若能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
(四)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