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且避免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如实陈述情况,以便法院能准确判断夫妻感情状况。
(三)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法条明确了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