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是关键,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以此确定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二)若为一方个人债务,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另一方婚前财产无需承担。
(三)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执行阶段,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法院可能执行一方婚前财产中相当于其应承担债务份额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