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向交警详细提供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对方车辆及驾驶人特征等信息,协助交警通过监控、痕迹鉴定等手段确定逃逸者,逃逸者会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若已购买车损险等,可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赔付车辆损失,之后保险公司再向对方追偿。
(三)若因车辆维修、人身受伤等造成损失,准备好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误工费、医疗费等合理损失。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