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已满八周岁,若自愿让妈妈抚养,可由孩子向法官表达自己的意愿,比如在法庭上直接陈述或者通过书面材料表达,同时妈妈也可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二)孩子不满八周岁,妈妈要积极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优的证据,例如工作证明、房产证明等,同时提供孩子目前生活环境等相关材料,让法院能综合考量,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