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购置物品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用一方婚前财产购置且能明确区分的物品,可能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后购置物品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贡献和权益。在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保障各方的合理权益。而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特定的使用属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有证据证明购置物品的资金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且能明确区分,该物品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大家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遇到问题,或对婚后财产归属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