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共同债务人追偿适用民法典规定,满足已实际承担超出自己份额债务、其他连带债务人存在未履行份额这两个条件时,实际承担债务超份额的连带债务人可就超出部分在其他债务人未履行份额内追偿,有约定按约定分担,无约定则平均分担。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连带债务中,若一方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身份额,有权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份额范围内追偿,并相应享有债权人权利,同时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追偿需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已实际承担超出自己份额的债务,其次是其他连带债务人存在未履行的份额。在追偿份额分担上,有内部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平均分担。如示例中甲乙作为连带债务人无约定份额,债务总额100万,甲偿还80万,甲超出自己平均份额30万,可向乙追偿30万。如果在共同债务追偿方面遇到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