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伤残计算:可直接参照对应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系数,一级为100%,二级为90%,依此类推,十级为10%。在计算赔偿时,将对应伤残系数乘以相关赔偿基数即可。
(二)多处伤残计算:先确定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指数,然后根据当地规定对应各伤残等级附加指数,在附加指数之和不超10%、总伤残赔偿系数不超100%的原则下,把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与各附加指数相加,得到最终伤残系数并用于赔偿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就需要通过合理计算伤残系数来确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