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凭借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
(二)若选择诉讼离婚,当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进行;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有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在这些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持结婚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