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案件受理标准:只要存在盗窃行为,无论被盗财物数额大小,公安机关都会受理并展开调查。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地区会依据自身经济和治安状况,在该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2.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多少,都应立为刑事案件。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