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以推动案件进程。
(二)了解各阶段的大致时间规定,在侦查阶段关注公安是否及时移送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若超过规定时间未作出决定,可通过合法途径询问进度;审判阶段监督法院是否按规定时间审结案件。
(三)若发现司法机关存在超期办案等违规行为,可通过向其上级机关反映、申请法律监督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