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进行公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若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收集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更有利。
(三)多次提变更抚养权纠纷,需有新事实、新理由和新证据,避免诉求被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