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骗取贷款6000万的情况,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量刑。同时,尽力偿还贷款,减少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损失,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二)若为单位犯罪,单位要积极筹集资金偿还贷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