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非法持有他人多张银行卡,避免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而构成犯罪。在持有他人银行卡前,确保是经过合法授权,如获得朋友书面委托等。
(二)若已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应及时主动归还,避免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若因合法授权持有他人银行卡,要保留好相关授权证明,如委托协议等,以防产生法律纠纷时能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前款所称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