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采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此标准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为十个等级,致残率从一级的100%到十级的10%,每级相差10%。评定会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对医疗和护理的依赖程度,同时适当考虑残疾引发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
2.不同损伤部位和情况,如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面部瘢痕形成影响面容等都有对应条款。伤者治疗终结后,可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评定,鉴定机构会依据标准客观公正得出鉴定结论,该结论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3.建议伤者及时了解评定标准和流程,在治疗终结后尽快申请评定。鉴定机构应严格遵循标准,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管,保障伤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