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愿离婚,在庭审中要积极举证,像提供双方相互关怀照顾、共同规划生活等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二)若有离婚意愿,和前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方案,以促使法院按双方意愿调解或判决。
(三)在财产分割上,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来协商与分配。
(四)子女抚养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进行协商。
(五)协商不成时,要积极参与诉讼、按时出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